关于严禁擅自制作传播聂卫平先生数字人视频的严正声明
近期,我们注意到在部分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上,出现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聂卫平先生姓名、肖像、声音等个人特征信息,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制作、生成并传播所谓“聂卫平数字人”视频内容的现象。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聂卫平先生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更可能对公众产生误导。为此,我们代表聂卫平先生及其合法授权机构,特此发布严正声明。

一、 侵权行为的性质与危害
未经许可制作和传播“数字人”视频,是一种新型的、技术化的侵权行为。它通常涉及对个人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乃至名誉权的多重侵害。利用深度合成(Deep Synthesis)等技术,侵权者能够生成高度逼真、以假乱真的视听内容,使观众误以为是聂卫平先生本人的真实言行。
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是多层面的:首先,它直接剥夺了权利人对其自身形象和声誉的控制权,可能被用于传播其本人并不知晓或不认可的观点、产品或服务。其次,低质量或内容不当的“数字人”视频会严重损害聂卫平先生多年来建立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声誉。再者,此类内容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甚至被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给信赖聂卫平先生的广大围棋爱好者及公众带来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最后,放任此类行为,将助长网络空间数据滥用和技术滥用的歪风,破坏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二、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我国已建立起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个人信息保护、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足以规制此类“数字人”侵权行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数字人视频的核心要素即高度还原的肖像,其制作与传播必须获得明确授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进一步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利用AI技术生成数字人视频,正是典型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构成侵权。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关于姓名权的保护,以及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关于名誉权的保护,同样适用于制止冒用姓名或损害名誉的虚假数字人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如面部特征)、声音等均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制作数字人视频需要采集和处理大量个人敏感信息,未经单独、明确的同意,其处理行为即属违法。

3. 国家网信办等部委相关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已于2023年1月正式施行。该规定对深度合成技术(包括生成式AI、数字人制作)的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 第十条: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的,应当提示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 第十四条: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对使用其服务生成的深度合成信息内容,采取技术措施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这为追溯和识别AI生成内容提供了依据。
- 第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基于深度合成服务生成或显著改变信息内容的,应在合理区域、合理期限进行显著标识。
擅自制作传播未标识的“聂卫平数字人”视频,直接违反了上述规定。
三、 我们的严正立场与要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我们郑重声明如下:
- 聂卫平先生本人及其合法授权的机构,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其形象制作、发布所谓的“数字人”视频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教学、直播或商业推广活动。 目前网络上流传的相关内容均属侵权制品。
- 我们要求所有正在制作或已经传播此类侵权视频内容的组织与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生成新的侵权内容;主动下架、删除已发布于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网站、应用程序等)的全部侵权视频;断开所有侵权内容的链接。
- 我们保留对所有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这包括但不限于: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向网络平台投诉要求下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 我们呼吁各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于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内容的审核与管理,建立有效的侵权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对平台上存在的此类侵权视频予以下架、屏蔽,并依据平台规则对相关账号进行处理。
四、 对广大公众的提醒
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便利,也伴生了新的风险。我们提醒广大网友、围棋爱好者及社会公众:
- 提高警惕,增强对网络信息的辨识能力。对于标榜为“聂卫平”发布的数字人视频、AI合成教学内容等,请务必通过聂卫平先生或其官方认证渠道进行核实。
- 切勿轻信、传播未经证实的此类视频内容,更不要参与其中可能涉及的所谓商业合作、投资、产品推广等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疑似侵权的“聂卫平数字人”视频,请通过正规渠道向我们或相关网络平台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和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
五、 合法合作与授权渠道
聂卫平先生及其团队一贯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支持在合法、合规、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进行有益的科技创新与内容传播。任何有合作意向的机构或个人,均应通过官方正式渠道联系,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任何未经授权的所谓“合作”均属无效,并将被视为侵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技术创新必须在法律与伦理的框架内进行。我们坚信,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能够有效遏制此类侵权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更加真实、可信、安全的数字环境。
特此声明。



